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任骥远 2017年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于近日启动,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最高可达100万元,全市的文艺创作单位、艺术家以及普通大众都可申报,申报时间截至3月3日。
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是为了加强昆明文艺精品创作,切实提高文艺创作水平,打造更多具有时代特征、昆明特点、民族特色的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申报类型包括舞蹈、音乐、文学、美术、戏剧、影视剧、民间文艺等形式的原创作品,对宣传昆明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而且市场潜力较好的演艺节目、文艺活动、文艺出版项目,以及列入国家、省市级重点文艺创作规划并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也包含在内。
申报扶持的项目,题材内容要紧紧围绕弘扬时代主旋律,以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征程中取得伟大胜利的重大历史事件为主题,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紧紧围绕把昆明加快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着重关注、发现、挖掘、讴歌昆明和反映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建设现代新昆明,着力表现延续历史文脉、挖掘当代历史文化名人和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各县市区和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申请资金补助类项目的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主城四区控制在4个以内),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创作单位的申报数量控制在4个以内,申请以奖代补资助类项目则不受区域系统数量限制。在申报程序方面,县市区由当地宣传部和财政局联合申报,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各创作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
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将采用专项资金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三种方式予以支持。申报单位和个人以自有资金投资进行文艺精品创作的,采取补助方式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自有资金投入额度,单个项目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和个人以银行贷款投资进行文艺精品创作的,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支持额度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确定,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