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昆明市文联协会日常工作运转,有效完成各项文学艺术创作工作,我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文学艺术创作工作服务,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的要求,该项目可纳入《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中代码为“此服务属于A公共文化事项A1301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研究、创作与传播”,购买内容界定为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文化产品的研究、创作与传播。该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已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现将有关购买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2020年4月1日—4月8日,如对公示信息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反映。受理电话:0871-63369585,联系人:孙闰芳。
一、 项目名称:昆明市文联文学艺术创作工作经费
二、 前期预算资金:7万元(大写:柒万元)。
三、 购买主要内容:保障市文联文艺家协会日常工作运转,有效完成各项文学艺术创作工作。
四、 目标要求: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工作按要求实施,并将最终成果上报市政府。
附件:
2、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文联文艺创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回复意见
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