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清廉嵩明”建设,把厚植清廉文化、培育清廉风尚作为不断强化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廉洁意识的有力抓手,着力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氛围,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征集廉政文化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紧扣廉洁文化元素,观点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百姓生活、反映时代精神、蕴含廉政文化内涵,富有传播力、影响力、感染力的文学、绘画(漫画)、摄影、微视频、微电影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本土廉洁文化、党员带头亮家风、我身边的家风故事等内容。其中,与嵩明文化、二十四节气民俗等风土人情、壮丽景观有关的摄影作品也可报送。
二、 征集时间
作品报送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宣传部评选、县文联编印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
三、 征集对象
全县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其他单位及广大在嵩居民。
四、 作品要求
1. 文学作品:体裁自定,包括但不限于小说、诗歌、散文、戏曲剧本等形式,字数不限。
2. 绘画(漫画)作品:纸质作品大小不超过4尺,风格不限竖幅横幅均可。电子漫画风格不限,单幅、长图不限,jpg或png格式。
3. 摄影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每组3-6张),主题说明不超过150字。可做亮度的适当调整,不得进行合成、添加、修改参数等改变色彩或原始影像等技术处理。
4. 微视频:时长2-5分钟,1080p高清MP4格式。
5. 微电影:时长5-15分钟,1080p高清MP4格式。
文学作品投稿邮箱:474697774@qq.com。绘画(漫画)、摄影、微视频、微电影投稿邮箱:smxjwxc@163.com。
投稿作品请命名为“作品名称 报送单位 作者名称 联系方式”。纸质作品投稿请扫描后按上述分类投稿至邮箱。
五、 工作要求
1. 征集范围。与廉洁文化有关的各类作品均可投稿,但已在各类平台上公开发布过的绘画(漫画)、摄影、微视频、微电影作品不在此次活动征集范围。
2. 版权承诺。报送单位及个人承诺对报送作品拥有完全制作版权并授权县纪委县监委上报和使用,承诺报送后按要求对所报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删减。县纪委县监委对入选作品拥有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权利。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不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作品一经报送,视为同意前述要求,因作品版权产生的相关争议和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3. 报送要求
全县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至少报送或联合报送1个微视频或微电影,每个微视频或微电影的合作单位不超过3家。
4. 激励机制
县纪委县监委将对绘画(漫画)、摄影、微视频、微电影进行评选,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文学作品进行评选,并择优在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
(1)对评选出的各类优秀作品(含提供可用素材),由县纪委县监委在“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由县文联编印出版《瑶峰(廉政文化专刊)》,并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给予0.1分县级采用加分奖励。
(2)各单位积极报送廉政文化作品,通过县纪委县监委向上推送被采用的,在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被中央、省级采用(含提供可用素材)一篇加1分,被省纪委相关媒体采用(含提供可用素材)一篇加0.5分,被市纪委相关媒体采用(含提供可用素材)一篇加0.3分。
(3)同一作品按最高级别采用计算加分,加分不超过2分。
(4)各单位零报送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扣分项。
联系人: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陈思琪
联系电话:6792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