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指导思想、奖项设置及评奖机构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文学艺术“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作家树立文化自信、服务广大人民、坚守艺术理想、勇于创新创造,鼓励和奖掖思想性、艺术性统一的优秀文学作品。
(二)奖项设置: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网络文学6个分项,不分获奖等次,评奖数量共20个。
评奖总数为上限规定,各分项评奖名额可以根据具体实际进行适当调剂;若参评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评奖要求,则减少或者空缺获奖名额。
另设特别荣誉奖,用于表彰在中国作协主办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中的获奖作品,不占上述获奖名额(如果已获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三)评选机构:在云南省文联党组(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执委会、监委会、评委会,评委会设立小说组、报告文学组、散文组、诗歌组等4个专业组进行评选(网络文学、儿童文学根据作品体裁分别归类)。
二、 参评范围
(一)时间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和发表的作品均可申报(出版作品以图书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发表作品以文学期刊首次公开发表时间为准)。
(二)凡云南户籍或在云南连续工作生活3年(含3年)以上的作家,均在参评申报范围内。参评作品应为国内公开发行的正规出版物。发表单篇作品的文学期刊须有国内统一刊号;书籍须有国内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三)参评作品体裁为小说(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诗歌、散文(含随笔)、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网络文学。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以单篇作品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中短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以结集形式参评;网络文学以出版图书参评。参评作品须是独立原创或合著原创,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个人多体裁作品混合集及编撰作品参评。
(四)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
(五)省内作者作为第一作者与省外作者合作的,提供合作方同意参评证明材料,可以申报参评。
(六)参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著作权等权益;自申报参评之日起,视为同意省文联、省作协对作品有非商业性宣传推广和使用权。
(七)每届评奖周期内,时任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创作或参与主创的作品,不申报参评;省作协主席团成员、秘书长或驻会主持日常工作负责人,其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一律不申报参评(在中国作协主办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中的奖获作品,可申报授予特别荣誉奖)。凡是有违法违纪、违背公序良俗等劣迹的人员,其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评。
(八)云南作家在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评选期限内获得中国作协主办常设全国奖项(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可申报授予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特别荣誉奖。
三、 申报方式、要求及时间
(一)除省直机关和“文艺两新”人员可向云南省作协直接申报外,各州市文联为个人申报参评作品推荐单位统一向省作协推荐申报。每州市文联推荐申报作品总数限5件(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儿童文学、网络文学单个体裁不超过2件),每位作者限申报1件作品(短篇小说集、小小说集、散文集、诗集分别视为1件作品)。
(二)申报时须填写提供《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参评作品申报表》(在云南文艺网下载)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作品所发表的文学刊物或所出版的书籍3本,以及作品Word文档电子版(以附件方式发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体裁+作者名+作品名)。
(三)符合条件申报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特别荣誉奖的,须填写提供《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特别荣誉奖申报表》(在云南文艺网下载)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获奖作品1本。
(四)申报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7月15日。
参评作品报送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066号
电子邮箱: yn201805@163. com
申报参评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