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征文暨书法美术摄影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23-06-01 09:50
信息来源:禄劝文艺

为全面推进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相关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良好氛围。

指导思想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融荣新禄劝·和合向未来”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目标任务,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三个意识” “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和“五个认同”,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

作品主题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融荣新禄劝·和合向未来”主题,不断增强“三个意识” “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和“五个认同”。

作品形式及要求

1. 文学类

(1)文学作品。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为小说、诗歌、散文诗词,字数不限,文章要紧扣主题,内容真实,语言流畅。

(2)小故事。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进典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内容凝练、生动,字数500至2000字。

2. 书画类

(1)书法作品。需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书法、绘画作品大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不小于四尺整张(138cm×69cm),横式、竖式皆可。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草书、篆书、彝文、苗文请附另纸释文。

(2)美术作品。油画、国画、水粉画、版画均可。

3. 摄影类

(1)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照片不限。

(2)笑脸征集。体现全县各民族群众、各行业共同团结奋斗、共国繁荣发展,在生产生活中积极乐观的脸部表情作品。

作品接受数码图像文件,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G(JPEG)或RAW文件格式(作品数据量不得小于5M);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作品需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背景资料、内容简介等)。

稿件收集

1. 每人报送作品不得超过3件(篇),征文入选作品在《轿子山文艺》专栏刊出,文学小故事编辑单印成册,所有入展的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由主办(承办)单位装裱、装框。

2. 文学、摄影类作品需提交电子版,书法、美术类作品需同时提交实物和电子版。

3. 退休老同志及老年大学学员作品交县老干部局,联系人:罗绍娟,电话:18987899866。其他作品交县文联,联系人:陈磊,电话:15911664844,邮箱:jiaozishanwenyi@163.com。(注:所有作品电子版在文档末尾或图片中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品名称”字样;书法、美术类实物作品在背面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4. 截稿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

奖项设置

设文学(小说、散文、诗词)、小故事、书法、美术、摄影及笑脸6个类别,6个类别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4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书画家协会主席、摄影家协会主席及副县以上领导干部书法、摄影作品只参加展出,不参加评奖。县作家协会主席和副县以上领导干部的文学作品不参加评奖。

比赛邀请市级相关协会专家进行评奖。获奖的文学(不包括小故事)、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在《轿子山文艺》刊出,刊出的文学作品及编辑成册的小故事按千字/150元支付稿酬;书法、美术、摄影作品按《轿子山文艺》稿酬标准支付稿酬。

书画摄影展览规模、时间、地点

规模:拟展出书法、美术作品各50幅,摄影作品60幅(组),共计160幅(组)。

时间:2023年10月(展出时间1个月)。

地点:凤家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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