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国文联关于开展“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部署要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文联等工作安排,将于2024年8月上旬在楚雄举办“中国农民诗会·楚雄现场”活动。为此,省作协特向全省各地广泛征集原创诗歌作品,并将遴选邀请优秀作者聚会楚雄活动现场,参与乡村诗歌创作交流、朗诵推广活动。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楚雄州人民政府
承办:云南省作家协会
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 征稿对象
省内农民作家、农民诗人、农村基层文学爱好者。
三、 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
四、 征稿主题
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重要节点,聚焦中国农民诗会“爱中华爱家乡”主题要求,充分反映新时代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辉煌成就,生动展现新时代农民群众勤劳奋进良好精神风貌,用富有乡村特色、充满时代气息的原创诗歌作品,真切礼赞祖国、热情讴歌时代、生动赞美家乡,激励广大农民群众不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创造更加美好生活。
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参考选题进行创作,具体题目自拟:
(一)生动描绘乡村和美发展新气象。描绘乡村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文明风尚,彰显农耕文明深厚底蕴与乡村产业现代发展融合景象,展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丽画卷。
(二)全面展示乡村基本建设新篇章。记录乡村基础设施完善与升级、公共服务提升与革新,礼赞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生态文明等“国之大者”。
(三)真实展现乡村治理焕新颜。反映党的领导下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完善,乡村精神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展现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与持续文明发展新面貌。
(四)充分赋能乡村发展现代化。捕捉乡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可喜脉动与华丽新生,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勤劳奋进创造更加美好新生活,鼓舞全社会携手推动乡村共同迈步现代化。
五、 作品推广
省作协将根据来稿情况认真组织评审,从中遴选出50组优秀诗作,邀请作者参加“中国农民诗会·楚雄现场”活动,并由专业主持人或诗人自己现场朗诵部分优秀诗作,参与有关诗歌创作交流活动。诗会活动结束,所有遴选推出的作品将结集出版,适时推荐到有关报刊发表。
六、 投稿方式
所有稿件均采取Word电子版附件方式投稿。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中国农民诗会”,附件内容为:作者姓名、诗作、地址、电话,同时附上作者身份证照片。投稿邮箱:309021905@qq.com。
七、 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稿仅限于新诗(现代诗)。总行数不超过150行。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翻译成汉语投稿。
(二)来稿要符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等要求,不得出现违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有悖于社会道德风范的内容,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三)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五)本次征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严禁个人或机构以本次征集活动名义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联系人:王丹;电话:0871—6515 9193
云南省作家协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