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爱好者 昆明、曲靖、楚雄等六个州市正在广泛征集摄影作品
发布时间:2024-08-14 16:42
信息来源:春城文艺

为扩大滇中、滇南、滇西六州市(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昭通市、迪庆藏族自治州)摄影的影响力,加强六州市摄影家协会和会员间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摄影理念和摄影水平,经昆明、曲靖、楚雄、红河、昭通、迪庆六州市摄影家协会友好协商,预定于2024年11月前举办“六州市摄影作品联展”活动,为此,特举办此次摄影征稿大赛。

大赛主题

“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云南省摄影家协会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昭通市、迪庆藏族自治州摄协

承办单位:昆明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昆摄协”)

媒体支持

摄影作品展览信息统一由“昆摄协”提供,各州市摄协根据信息文本特点,各自选择合适平台发布,并做网络推广传播。

参展作品征集

展览数量统一确定为:各州市评选后送展照片数量为各30幅(组照为一幅),共180幅(组)。

征稿时间

活动启动之日至2024年8月30日24:00前。

入展作品设置

本次摄影联展的稿费分别由作品所属摄协向作者支付。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加盖昆明、曲靖、楚雄、红河、昭通、迪庆摄影联展组委会印章,可按云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参展须知

(一)投稿作品的拍摄地域,必须是在各州市区域范围内拍摄的,不在这个范围内的投稿一律为无效投稿。投稿作者的作品按照协会属地原则进行投稿,由属地摄影家协会遴选出30幅作品后,传送承办地昆明摄影家协会归类制作展览。

各州市投稿地址:

(1)昆明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992662708@qq.com

联系电话:0871-64144655

(2)曲靖市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396259422@qq.com

联系电话:13987490588

(3)楚雄彝族自治州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154037444@qq.com

联系电话:13987834207

(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85803483@qq.com

联系电话:13987349900

(5)昭通市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405710212@qq.com

联系电话:13312688879

(6)迪庆香格里拉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455681479@qq.com

联系电话:13988796125

(二)各州市将收集、评选后的摄影作品于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昆摄协”邮箱 992662708 @ qq.com,咨询电话:0871-64144665;为鼓励新作,投稿作品的拍摄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至2024年8月截稿日前。

(三)投稿作品必须由相机、无人机拍摄,谢绝手机拍摄的图片投稿;摄影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凡在全国和地方摄影大赛(展)中已入选作品谢绝参加投稿。

(四)投稿作者在拍摄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责任由作者(无人机在航拍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其他责任,由拍摄者自己负责)。

(五)本次作品接受单幅、组照、拼接的全景作品投稿,每人限投 10 幅/组,其中:组照限投 2 组;作品要求为 JPG 格式,长边像素 3000 点以上,文件大小 6MB 以上;投稿的组照作品要求为 4--8 幅,每组低于 4 幅视为无效投稿。

(六)投稿的每一幅作品(无论单幅或组照),必须按照以下顺序注明内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五项内容;组照作品还需标注每一幅作品的排列顺序,组照文件夹放在投稿文件夹内后统一打压缩包发送,投稿文件夹名标注: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摄影投稿作品。不符合要求均视为无效投稿。

(七)投稿作品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其中如涉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及伤害公序良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八)投稿作品除进行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只可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进行适度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详见中国摄影家协会官网关于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新闻摄影学会《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技术规范》)。

(九)投稿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十)投稿的作品必须享有完全版权,投稿作品中禁止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字符、LOGO 以及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

(十一)对于各州市所有入展作品,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承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十二)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遵守以上条款。

(十三)本次入展作品所有的解释权在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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