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云南音乐事业蓬勃发展,不断繁荣云南音乐创作,尤其是做好云南本土歌曲宣传、推广和普及工作,为云南词曲作者及歌手提供观摩、学习、交流以及展示才华的平台。经研究,定于2026年9月底举办“第八届云南本土歌曲创作暨展演昆明初审推荐活动”(本次活动采用视频审核推荐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昆明市音乐艺术协会
二、 视频提交要求
请各参与选手将一首演唱视频文件及参赛报名表打包,打包文件名设置为:“选手姓名(作品类或演唱类)+组别+参赛曲目(作品)名称”。选手报送的视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 拍摄器材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唱者脸部清晰可见。
2、 视频资料必须是在提交前2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3、 报送选手视频文件时,请在文件名上注明选手姓名,视频中不得显示选手姓名、指导教师及报送单位。
4、 报送的视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
5、 视频资料为MP4格式,视频大小在100兆以内,且能够正常播放。
三、 参与类别及要求
1、 作品类:紧扣时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题材不限,风格不限,但必须是任何一个演唱组别中有参赛选手演唱的作品。
2、 演唱类:分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4个组别。演唱形式为独唱或组合(组合人数不超过6人);民族、流行、原生态三个组别伴奏形式不限;美声组伴奏仅限于钢琴伴奏。
四、 展演细则
1、 演唱选手年龄及户籍要求:民族、美声、流行组别选手年龄为18—36周岁,原生态组别选手年龄为18—40周岁(均以身份证信息为准);参赛人员为云南籍人员,或在云南省内工作、学习满1年及以上的非云南籍在校师生、音乐工作者等,不限性别、民族。选手资格由所属初审推荐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2、 词曲作者年龄要求:创作类词、曲作者年龄为18—65周岁(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3、 作品要求:演唱类展演作品须为云南本土原创作品(含云南题材作品、云南本土作者创作作品);创作类参赛作品须为2024年10月以后全新创作、发布的原创作品,优先鼓励现实题材主旋律作品参赛。云南省音协主席团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展演。
4、 展演限制条件:曾荣获云南文学艺术奖(聂耳音乐奖)演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云南选拔赛一等奖、往届本土歌曲创作与展演活动一等奖获得者,不得报名参与本次演唱类展演。
5、 报名限制要求:每位展演选手仅限报名参加一个演唱组别、一种演唱形式(独唱/组合),不得跨组别、跨类别重复报名。
6、 作品时长要求:选手演唱作品时长不得超过4分钟。
五、 报送时间、方式及要求
各组选手按要求打包文件后发送至昆明市音乐艺术协会秘书处郎老师邮箱524367907@qq.com,提交视频期限为本章程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7日24时止。选手需按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演唱类选手提交的视频作品须为报名表上所报两首作品的其中一首,作品类参赛作品需注明演唱选手及组别。
六、 初审推荐方式
1、 本次昆明初审推荐活动是由昆明市音乐艺术协会邀请昆明市的相关音乐界专家老师,对提交的视频资料采取视频审核的方式,按照分配的名额数量推荐出相应组别的选手,报送参加云南省展演活动。
2、 每个组别分别推出昆明市十位优秀歌手并颁发证书,不发奖金。进入云南省展演的歌手颁发入围云南省展演荣誉证书。
七、 其他
1、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昆明选拔活动组委会,请各参赛选手按照本章程内容严格执行,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的调整或修改。
2、 未尽事宜,请参考云南省音协《关于举办第八届云南本土歌曲创作暨展演活动的通知》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