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昆明市文联文艺创作工作,有效开展各项文学艺术创作,进一步推出精品力作,我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文学艺术创作服务,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关于规范昆明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文件的要求,该项目可纳入《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代码为“A公共服务A08文化公共服务A0801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购买内容界定为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该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已报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现将有关购买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文艺创作服务
二、 预算资金:6.5万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三、 购买主要内容:负责做好文艺创作工作,有效促进各项文学艺术创作,改善文艺家专业创作条件,进一步推出精品力作。
四、 目标要求: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工作按要求实施。
公示期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如对公示信息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反映。受理电话:0871-63369585,联系人:蔡琳羽。
附件:
2.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文联文学艺术创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5月5日